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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事务所提醒酒驾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来源:贵州盾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18/11/6 17:37:30

贵州律师事务所提醒酒驾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贵州律师事务所提醒酒驾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以上就是贵州律师事务所为你介绍的关于2018最新酒驾处罚标准的法律知识,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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